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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2025-08-15 00:43:05 来源:华体会娱乐体育首页

  为进一步加强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调度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市政府系统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55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87件、政协提案368件。截止2005年9月15日,人大代表建议已办结157件,占建议总件数的83.96%,尚未办结30件(其中会后交办8件),占建议总件数的16.04%;政协提案已办结339件,占提案总件数的92.12%,尚未办结29件(其中会后转办9件),占提案总件数的7.88%。从各部门完成情况看,61个承办部门和单位中,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商局、交通局、铁东区等25个部门和单位按期办结,代表和委员满意率达到了100%;市监察局、建委、农委、环保局、公用局、综合执法局等30个部门和单位现已基本完成了办理工作,正在与代表和委员见面答复中;其余6个部门和单位,因为有关政策调整等原因,正在办理之中(详情见附表)。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市政府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召开后,各承办部门按照会议部署,认真研究办理工作,确定分管领导、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员,层层落实办理责任。一些承办部门的主要领导身体力行,亲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并把解决建议、提案中反映的问题贯穿整个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始终。如市公安局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在办理《关于加强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的建议时,主要领导实地调研、现场办公,并制定整改措施,有效缓解了站前地区交通堵塞问题。该局承办的69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市发改委对每一件建议、提案都及时落实承办措施,并通过见面座谈、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与代表和委员及时沟通。在办理《关于建设岫岩民族体育馆》的提案时,有关领导亲自与提案人联系,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并责成具体承办人到现场了解真实的情况,提出了利用原露天灯光球场修建封闭式体育场馆的方案,委员对此十分满意。市交通局在办理《关于温乡镇部分乡村道路破损十分严重》的提案过程中,局主要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到现场当地考验查证,研究解决办法,拿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市建委、民政局、财政局、环保局、教育局、外经局、公用事业局等部门和单位都建立了从领导到具体办事人员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市卫生局还制定特别措施,对办结率、见面率和满意率未实现100%的处室,取消各种先进评比资格,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健全制度,规范办理。各承办部门针对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分析,建立了登记、办理、催办、见面答复和回访等系列规章制度,认真、规范地开展办理工作,保证了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如市工商局、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局、科技局、安全生产监管局、鞍钢办等部门多次召开会议,对承办的建议、提案逐个分析、清理、分类,制定了详细的办理计划,将承办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采取划分落实、具体答复、统一座谈的办法进行办理,赢得了代表、委员的满意和认可。市城建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上半年的重点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置和安排,对建议、提案的办理原则、办理程序、办理质量和办结时间都做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同时,严把答复关,每个答复意见都经过处长、分管局长、局长等多道程序把关,保证了答复意见的质量,确保代表、委员的满意和认可。

  (三)改进方法,提升质量。各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不停地改进革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普遍采取了走访代表和委员、邀请代表和委员实地视察,召开见面会、座谈会、现场办公等多种方式,面对面地听取代表和委员的建议和意见,分析研究热点、难点问题,共商处理方法。铁东区政府积极开展办前拜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的“三访”活动,一直在改进办理工作。多数部门对每件建议、提案都做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与代表、委员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拿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切实处理问题的答复意见,得到了代表和委员的高度评价。

  前一阶段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部门领导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不够重视,答复不及时;二是个别承办部门敷衍应付,时效性不强,答复质量不高;三是一些承办部门办理工作职责不清,程序不明,工作不规范;四是个别承办单位之间互相推诿,工作不负责任,久拖不办。这样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应引起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的格外的重视,并认真整改。

  各承办单位要认线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依法办理的总体要求,从建设责任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的大局出发,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解决好建议、提案中反映的各种问题。

  20个要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市政府确定的领导包办和督办的建议、提案中还没完成的建议、提案。难点是代表和委员对目前的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对这些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在与代表、委员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提出操作性强、符合实际、实事求是、切实处理问题的答复意见,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尽快答复代表和委员。

  10月25日以前全部办结;对会后交办、转办的建议、提案,要按照3个月办结期限,尽快办结;凡答复代表、委员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要制定详细的跟踪落实计划,明确办结时限,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办结后要尽快将征询意见表和答复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厅提案办理处。

  (三)加强领导,亲力亲为。对疑难和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办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并亲自与代表、委员见面,向代表、委员答复;对由于受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耐心向代表、委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说明;对经多次认真办理,代表、委员仍不满意的,由承办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政府办公厅,并说明办理过程、不满意原因及下一步意见。对前一阶段办理工作中的疑难和不满意的建议、提案,承办部门要在

  10月30日前仍不能按要求完成办理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